第(2/3)页 宗族占有的族田形式多种多样,诸如祠堂田、寺庙田、墓田、祭田、义田、学田、公会田等。 每一种族田的用途都不一样,诸如祭田即为祭祀而置的土地,属于供赡济本宗族中贫困的人。学田作为鼓励教育族内子弟的费用。 这些族田的来源都是百姓们捐出来的,由百姓们共同耕种,收成归族里所有,由族里调拨,诸如助学、济贫等,以安徽那边居多。 优点是族规禁止买卖,保障土地延续,让很多族人得到了救助,渡过了难关。 缺点是权利的垄断,族长支配收益,易滋生腐败,仅惠仅限于本族,外姓无权受益。” “很好!” 曾献点了点头,眼中满是赞许之色。 不得不说,在皇帝一朝,能从各布政司的清吏司调回户部本部任职的,都是有真才实学的,这些历史上的各种政令都是了如指掌了。 “广德泰提出的这个……我们姑且称之为共同致富的想法与我们刚刚分析的一些都有一些共通之处,诸位觉得可不可行?” “曾大人,广德泰的这个共同致富是一个镇子的人,少则一两千人,多则上万人,各个宗族并存,血脉不同,都想为自己宗族争取更多的利润,会更麻烦。 但下官以为这个劣势也算是一个可以利用的,这个共同或致富的商号的话事人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成立一个类似内阁这样的存在,由各族族长担任,共同决定。 如此他们就无法只偏袒自己的宗族,做出的决策才会更加的公平了。 除此之外,巡视组或者巡查御史不定期的去查账,加以震慑。” “不妥吧,如果由族长来担任,虽然平衡了各个宗族争夺利益和垄断、偏袒等问题,但你让投入白银的广德泰怎么办? 前期还好,后期发展起来了,他们想得到更多的利润,不和广德泰合作了怎么办?那他们的心血不就白费了吗?” “沈大人,广德泰只是提出这么一个想法,如果可行,那么整个大明会出现数百上千个类似的村镇,且不一定是由商人前期出资,可以找皇家银行借贷,或者自行筹措。” “前期由商人投入也是可以的,这和官道的承建是一个性质,双方约定好,前期由商人统筹和负责整体,包括货物的规划等等。 待收回投入和约定的回报后再交还给村镇集体,之后到底是继续和商人合作还是与其他商人合作,完全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利益博弈。 第(2/3)页